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机构能级评价、信用评价 评审情况公示
发布时间:2022-07-28 13:03:20
为推进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,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,根据《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办法》、《上海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办法》团体标准和《上海市节能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要求,经本市节能环保服务机构自行申报、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以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疑义的,可以单位名义(盖单位公章)或个人(实名制)向协会反映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,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及意见反馈。
公示时间: 7月28日--8月3日
联系电话:60805420(节能)、60805423(环保)
邮箱:emc_lm@163.com
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
2022年7月28日